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04 | 发布机构: | 区残联 |
发文日期: | 2017年08月28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启动
本月下旬,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联合向用人单位寄发《关于征收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和缴费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9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至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残疾职工情况;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免征申请。
(二)10月1日至10月30日:涉及超比例用人单位填写《奖励回执》交至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三)10月中旬: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寄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
(四)10月27日前:单位按照约定的缴费方式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10月27日:社保中心统一进行资金划扣。
各单位可登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shdpesc.org.cn或 http://www.shdpf.org.cn/shscjrjyfwzx/cn/)查询、下载相关政策信息、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残保子账户定向充值(分配)操作指南》以及相关表式。
二、嘉定区残保金征收工作受理地址
(一)受理地点:嘉定区残疾人事务受理中心 嘉戬公路复华路7号(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阳光天地一楼大厅)
(二)受理时间:8: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69992021
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2017年8月28日